李遇(一一七八~一二四八),字用之,號洞齋,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寧宗嘉定七年(一二一四)進士。理宗端平間知績溪縣。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召爲監察御史。淳祐四年(一二四四)知潮州,擢廣東運判,移湖南提刑。八年卒,年七十一。有《詩解》等,已佚,事見《後村大全集》卷一四五《秘書少監李公墓誌銘》。今錄詩二首。
共 2 首诗词
乞與東風十日晴,放教杖屨步雲輕。 客閑到處俱詩往,春色濃時載酒行。 別去江山如識面,重來花鳥更關情。 一官休羨無氈冷,官冷元來愈覺清。
舉目看來皆畫屏,只因欄檻接蒼冥。 江湖二水一船白,吳越兩山相對青。 雲北雲南何處沒,潮生潮落幾時停。 西偏不被斜陽礙,直見家山與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