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壁(一一五九~一二二二),字季章,號雁湖,又號石林,眉州丹稜(今屬四川)人。燾子。以父任入官。光宗紹熙元年(一一九○)進士。二年,除祕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寧宗即位,徙著作佐郎兼權禮部郎官。出知閬州,歷知漢州,提點夔路刑獄。嘉泰三年(一二○三),除祕書少監,權中書舍人,累遷權禮部侍郎。開禧元年(一二○五)使金賀生辰(《宋史》卷三八《寧宗本紀》),還言兵未可輕動。二年,爲韓侂胄起草出師詔書,進權禮部尚書,拜參知政事。侂胄誅,謫居撫州。嘉定十五年卒,年六十四。謚文懿。有《雁湖集》,已佚。事見《西山文集》卷四一《李公神道碑》,《南宋館閣續錄》卷七、九,《宋史》卷三九八有傳。 李壁詩,據《永樂大典》等書所錄,編爲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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