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昌(一一二三~一一九五),字泰之,徽州休寧(今屬安徽)人。高宗紹興二十一年(一一五一)進士。二十六年,除太平州教授。二十七年,召爲太學正。三十年,遷秘書省正字。孝宗即位,擢著作佐郎,歷國子司業兼權禮部侍郎、直學士院。出爲浙東提點刑獄、江西轉運副使。淳熙二年(一一七五),召爲秘書少監。三年,權刑部侍郎。累遷權吏部尚書。出知泉州、建寧府。光宗即位,徙知明州。慶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謚文簡。有《程文簡集》二十卷,已佚。今存《詩論》、《演繁露》、《考古編》等。事見《周文忠公集》卷六二《程公神道碑》,《宋史》卷四三三有傳。今錄詩十首。
共 60 首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