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楫(?~一一五三),字濟川,蓬溪(今屬四川)人。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進士。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秘書省正字,三年,爲司勳員外郎。紹興七年(一一三七),除給事中,出知邛州,移瀘州。楫自中年即佞佛,自號不動居士,爲南嶽下十五世,龍門遠禪師法嗣。二十三年卒。有《語錄》、《頌古》,已佚。事見《南宋館閣錄》卷八,《嘉泰普燈錄》卷二三、《五燈會元》卷二○、清雍正《四川通志》卷九有傳。今錄詩五首。
共 5 首诗词
形骸在此,其人何在。 乃知一靈,不屬皮袋。
公事之餘喜坐禪,少曾將脇到床眠。 雖然現出宰官相,長老之名四海傳。
我賦躭痂癖,有財貯空虛。 不作子孫計,不爲車馬速。 不充玩好用,不買聲色娛。 置錐無南畝,片瓦無屋廬。 所得月俸給,唯將贖梵書。 萬里遣迎介,崎嶇涉長途。 奉安大剎中,開示諸迷徒。 庶幾披閱者,咸得入無餘。 古佛爲半偈,尚乃捨生軀。 我今以財施,痛楚不侵膚。 以我較古佛,苦樂萬倍殊。 所以不惜財,非是稟性愚。 借問借財人,終日較錙銖。 無常忽地到,寧免生死無。
初三十一,中九下七。 老人言盡,龜哥眼赤。
我朝未第日,鄉間逢歲饑。 兩率閭里人,相共行賑濟。 饑民僅得食,免困餓而斃。 及我登第後,被罪歸田里。 尋復拜召命,迤邐治行計。 忽見道途間,小兒有遺棄。 復自勸鄉邦,割己用施惠。 日飯八千人,八旬乃休止。 于時已麥熟,糧食相接濟。 我始趨行朝,蒙恩長宗寺。 初本不望報,人以爲能事。 利司具切奏,還官不容避。 今年又少歉,我適帥瀘水。 無戶備飯食,所濟俱用米。 聊舍三百斛,十中活一二。 又以一千石,減價平行市。 每石減十錢,庶幾無湧貴。 更有不熟處,資簡潼川類。 計用減價糶,所祈均獲濟。 我非財有餘,但愍民不易。 一時所施行,樂爲之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