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執禮(一○七九~一一二七),字和勝,婺州浦江(今屬浙江)人。徽宗崇寧五年(一一○六)進士(《敬鄉錄》卷三),調衢州常山尉。歷國子司業,中書舍人,給事中,擢禮部侍郎。宣和四年(一一二二),以忤王黼出知蘄州。復落職。欽宗立,召除吏部尚書,旋改戶部。靖康二年,金人陷汴京,搜括金銀,執禮哀民力已困,陰拒之,爲所殺,年四十九。有《文安集》十五卷(《敬鄉錄》),已佚。《宋史》卷三五七有傳。今錄詩二首。
共 3 首诗词
前輩風流掃地空,秋香無復伍春紅。 旋培數本當幽砌,忽作雙英滿翠叢。 可但斷金私雨露,故應連璧傲霜風。 得來稱瑞毋輕剪,留此甘棠壽醉翁。
灊高夙所仰,妙想嗟未圓。 邂逅一麾出,安輿奉華顛。 駸駸涉勝境,獲締香火緣。 徘徊慶基殿,稽首頌堯年。 徐步俯松杪,幽尋值靈篇。 軒窗散急雨,四座屯霏煙。 向來玉京夢,了了墮目前。 恍疑雞犬資,今在第幾天。 平生修無怍,自視應得仙。 孺子審可教,凡軀佇加鞭。
有令可干難閉戶,無人堪訪懶移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