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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衡宋

章衡(一○二五~一○九九),字子平,浦城(今屬福建)人。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進士。通判湖州。六年,直集賢院(《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九五)。歷知汝州、潁州。神宗熙寧初,還判太常寺,出知鄭州。復判太常、直舍人院,以寶文閣待制知澶州。徙知成德軍。元豐四年(一○八一)坐事免(同上書卷三一六)。哲宗元祐五年(一○九○)始,歷知秀、襄、河陽、曹、蘇、揚、廬、宣等州府。元符二年,卒于知潁州任(同上書卷五一四),年七十五。《宋史》卷三四七有傳。

共 1 首诗词

作品

送程給事知越州

宋 · 章衡

雅留威愛在南昌,又拜新恩指舊棠。 一節帝頒嚴使旆,十州人喜擁壺漿。 彯纓自結凝旒眷,攬轡思澄插筆鄉。 劉晏有材將大用,豫章樓上急飛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