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燾(一○一三~一○八二),字景元,臨濮(今山東鄄城西南)人(清乾隆《濮州志》卷三),奎子。舉進士,通判單州。歷知沂、濰二州,提點河北刑獄、攝領澶州,復提點河東、陝西、京西刑獄。歷任淮南轉運使、江淮發運副使、陝西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改知瀛州。神宗時,判太常寺。熙寧七年(一○七四),知河中府,尋改鄧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四九)。晚年提舉崇福宮,進通議大夫。元豐五年卒(《傳家集》卷六八《洛中耆英會序》),年七十。《宋史》卷三三三有傳。今錄詩二首。
共 2 首诗词
本朝文物盛西州,獨得宗公薦冕旒。 稷嗣草儀書未奏,茂陵辭客病無瘳。 一門歆向傳家學,二子機雲並雋遊。 守蜀無因奠尊酒,素車應滿古原頭。
洛城今昔衣冠盛,韓國園林景物全。 功在三朝尊二相,數逾九老萃羣賢。 當時鄉社爲高會,此日居留許款延。 多幸不才陪履舄,更慚七十是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