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直木,字子建,尋陽人。江夢孫之姪。七觪以神童擢第,後家居二十五年。仕南唐爲太常寺奉禮郎,轉江都縣主簿,歷任江夏、黃梅令,累遷至水部員外郎。開寶三年隨使留宋,歷任泰寧節度判官、司門員外郎、兵部員外郎。太平興國五年卒,年六十四。有集二十卷,不存。存詩二句。(《全唐詩》無江直木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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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易》寧無道,知非素有心。 (《徐公文集》卷二十九《大宋故尚書兵部員外郎江君墓誌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