瓘,高宗第四子許王素節之少子。神龍初,封嗣許王。開元十一年爲衛尉卿,因事被讉爲鄂州別駕。累遷邠州刺史、秘書監、守太子詹事。天寶六載卒,贈蜀郡大都督。詩一首。(《全唐詩》無李瓘詩。傳據《舊唐書》卷八六本傳。原傳有誤文,以《新唐書》卷八一本傳參校)
共 1 首诗词
官著朝中貴,才傳海上名。 早年常好道,晚歲更遺榮。 授籙歸三洞,還車謁四明。 東門詔送日,揮涕盡羣英。 (見《會稽掇英總集》卷二。 原署「嗣許王瓘」)。